退党声明:永觉、将军、永顺。
退团声明:安民、强光、明白、袁维、赵海明、陈成玉(真)、孙志。
退队声明:美玲、美珍、吴春延、杨松栢、高明辉、郑桂根、惠俊、吉祥、光海、光亮、美娟、永强、永平、雅芳、陈秀、杨冠、李孟、蔡青、火青、郑天、黄欣、陈廉、陈惠、蔡旋、郑冰、萧莉、黄钰、彭治、郭邦、林娟、陈冠、王治、王丽(真)。 李梅青(真)、朱喜玉(真)、郑桂林、安龙俊(真)、王铝哲(真)、金忠奎(真)、金哲(真)、李成熙(真)、李明杰(真)、朴根兰(真)、金玉金(真)、姜永万(真)、金成万、慧玲、李金花、金春花(真)、金俊玉(真)、金正子、朴南德(真)、金上龙、李浩、金全智(真)、郑顺玉(真)、金太国(真)、金正顺(真)、李露露(真)、李教哲(真)、金龙灿(真)、于正淑(真)、李正雄(真)、全大哲(真)、金成吉、阿贵、金美花(真)、朴正淑(真)、金文守(真)、金东根(真)、郑顺子(真)、张日东(真)、朴冬兰(真)、金春日(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