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(退党团队人员): 张淑珍(1人)
二、(退团队人员): 赵玉茹、李淑荣、于淑芹、朱玉梅、赵继富、田春明、任玉、常凤、毛玉珍(9人)
三、(退队人员): 刘树海、王晶、刘振辉、江秀芝、刘凤兰、张桂荣、吴力华、陈有福、王力、赵力茹、张有缘、鲍福、郭立、张平安、安有富、徐凤芝、任淑侠、王丽丽、刘玉艺、张志民、霍加分、于利华、孙月光、赵凤莲、李秀华、高玉香、赵淑侠、李淑芹、刘淑侠、赵国香、赵亚珍、张清荣、任萍萍、谢青侠、王平平、于小兰、张春珍、张淑杰、刘桂元、张淑珍、张强、高秀真、刘秀云、赵书华、赵慧莲、李合、李亚珍、王淑霞、腾国芹、李春英、陆丽华、赢静、张立华、刘桂霞。(54人)
(合计64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