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师退团声明
再转轮

当年的单位,必须都是党团员,为此,年青时也被动的被入过团,虽然从来没当回事,也超龄了几十年了,早已不是团员了,还是声明一下退出好。当然不用给神看,给人看吧。

大法:李洪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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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退出,离开中国共产党


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新圆村,丁维坤,男,1935年9月11日出生。
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为了依法维护国家的法律,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。在2005年11月13日被中共慈溪市委和政府非法通过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,上访时在乔圆饭店非法抓捕。后以防碍公务罪判刑七个月。导致本人身体严重伤害,至今生活不能自理。
慈溪市委和政府在2002年非法欺骗手段,拿《浙江省安吉县和常山县的各500亩用地指标》将我逍林镇新圆村2400亩基本农田,非法强征,强占。并在2003年7月1日上 午10点左右。管商勾结《飞龙房产,机电,汽车城等》从余姚用重金请来200余名黒 社会打杀手。制造了03.7.1,逍林爆力镇压事件,当场杀伤10几名农民,我亲眼所见。
为了维护法律,维护生存权。长期进行上访控告。至今都沒有任何结果。至今农民们艰难地生活着。为了证实中国的法制和人权。我用四句话20个字来表达吧! 有案无处投。有冤无处审。有法无人依。有事无人管。在这完全是黑社会化,官员 统治下的慈溪市。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遭压迫。受折磨。共产党不为人民还有什么希 望呢?
为此我向全社会宣告,从根本上离开中国共产党。并与共产党邪恶势力划清界线。

发布人,丁维坤, 2009年8月8日
声明人: 丁维坤
2009-08-08 19:47
浙江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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